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69.“上这里来”表示分离和由此而来的保护。这从“上了天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上了天”当论及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见证人时,是指与那些没有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分离,从而与恶人分离。由于分离的原因是,这些事物,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会被恶人伤害,所以“上这里来”也表示保护。因为如果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传给恶人,他们会从外在接受它们,但却从内在通过否认和嘲笑而伤害它们。由此导致的结果是,恶人会与简单的善良人结合,因为后者无法感知到:这些人的内层是邪恶。这些简单的善良人构成最低层天堂;因此,除非他们被分开,否则与恶人的外在的结合会给那些在该天堂的人造成伤害。不过,对此,详情可参看小著《最后的审判》(70节)。这就是吩咐两个见证人上天所涉及的东西,以此表示对他们的保护。
V.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,并向他们打开天堂,
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同在,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;
因此,正如洗礼是引入教会,圣餐则是引入天堂
719.下面的两个章节解释了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谁,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又是谁;因为确定了这一点,就能从对立面知道那一点(TCR 722—727节)。主既与配得上的人同在,也与不配的人同在,因为祂全在于天堂和地狱,也全在于世界,因而既与恶人同在,也与善人同在。但祂既普遍又个体地与善人,即重生的人同在;因为主在他们里面,他们在主里面,主在哪里,哪里就是天堂。此外,天堂构成主的身体;因此,在祂的身体里,也就是在天堂里。
但主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之人的同在,是祂的普遍同在,而不是祂的个体同在,或换句话说,是祂的外在同在,而不是祂的内在同在。主的普遍或外在同在,使人作为人活着,享有知道、理解并出于理解理性说话的能力;因为人是为天堂而生的,因而也是属灵的,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属世的。他还享有意愿和实行他能出于其理解力知道、理解并由此理性谈论的任何事。但如果意愿弃绝理解力的真正理性事物,而这些事物本质上也是属灵的,那么人就变成外在的。
因此,对那些只明白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,主的同在是普遍的或外在的,而对那些也意愿并实行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,主的同在既是普遍的,也是个体的,或既是内在的,也是外在的。那些只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的人,就像有灯没有油的愚拙童女;而那些不仅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,还意愿和实行它们的人,就是那些被允许赴婚筵的聪明童女,而前者站在门口敲门,却没有被允许进入(马太福音25:1-12)。由此可见,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,并向他们打开天堂;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的人同在,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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